一、单项选择题
(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1个最符合题意)
1、关于出版物的特殊性,说法正确的是______。
A.出版物既是精神产品,又是物质产品
B.出版物使用价值的特殊性决定了出版物的其他特性
C.对出版物的正常使用一般都能产生正面效用
D.出版物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是天然统一的
2、关于出版资源,说法错误的是______。
A.出版业的发展需要出版人才的多样性和人才结构的合理性
B.出版物是出版再生产的生产资料
C.出版资源中的物质资源与其他企业的物质资源有根本区别
D.开发国外资源是出版单位开发信息资源的重要途径
3、编辑工作的特点不包括______。
A.科学性
B.创造性
C.中介性
……此处隐藏71525个字…… 围内免费使用该作品。乙出版社与张某签订了《委托创作合同》,且约定张某为《经典儿歌大全》一书提供100首儿歌。因此,这100首儿歌属于委托作品。90、可行。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十九条的规定:受委托创作的作品,著作权的归属由委托人和受托人通过合同约定。合同未作明确约定或者没有订立合同的,著作权属于受托人。因此,乙出版社是《经典儿歌大全》的著作权人。但《经典儿歌大全》版权页载明张某编著保障的是作者的署名权。人身权中,署名权是不可转让、继承或通过合同约定归属的,署名权必须基于特定的法律事实或法律关系才能享有。在委托创作关系中,委托人并未参与委托作品的创作,因此,不能享有署名权,该权利只能由委托作品的作者享有。因此,版权页载明张某编著是可行的。 91、无效。乙出版社对张某的侵权行为未尽到合理注意义务,致使本可避免的侵权结果实际发生了。出版物侵犯他人著作权的,出版单位要根据本身的过错、侵权程度与损害后果等承担民事责任。因此,出版者应该对稿件是否确实由真正的著作权人许可使用、作品上的署名是否出自著作权人的真实意愿、作品中的内容是否存在剽窃他人作品等情况,多加注意,尽量通过各种途径予以核实,并保留一定的证据,以便必要时顺利履行举证责任。如果出版单位没有对这些情况履行合理注意义务,或者虽然履行了但无法举证,那么,一旦出版物上出现了侵犯他人著作权的现象,出版单位除了停止侵权行为之外,还必须按照我国《著作权法》第五十四条的规定,承担侵权赔偿责任。因此,乙出版社这一抗辩是无效的。 92、乙出版社与张某侵犯了丁某的署名权、修改权与信息网络传播权,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