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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专业基础课(法学)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19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下列关于我国刑法中罪刑法定原则的理解,正确的是______。

    A.简单罪状因缺乏明确性不符合罪刑法定原则

    B.将习惯法视为刑法的渊源不违反罪刑法定原则

    C.罪刑法定原则不允许有利于被告人的新法溯及既往

    D.罪刑法定原则中的“法”不包括行政法规

 

2、我国公民甲在某国杀害Z(无国籍人),被该国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2年。如甲在该国服刑完毕回到我国,我国司法机关依照刑法对甲行使刑事管辖权的根据是______。

    A.属地原则    B.属人原则

    C.保护原则    D.普遍管辖原则

 

3、下列情形中,成立不作为犯罪的是______。

    A.某县法院院长甲目睹身为县财政局局长的妻子收受其下属的巨额贿赂,不予阻止

    B.乙见室友在门口遭遇持刀抢劫,因害怕将房门反锁导致室友无处躲藏被刺成重伤 ……此处隐藏48624个字…… 够道义。38、乙的行为构成抢劫罪。乙行为时已满16周岁,在实施盗窃行为过程中,为抗拒抓捕,当场使用甲随身携带的匕首致人轻伤,应承担转化型抢劫的刑事责任。     39、丙的行为构成紧急避险,不负刑事责任。丙为使本人的生命权利避免正在发生的紧迫危险,不得已将陈某的胳膊拉在自己身前,且没有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符合紧急避险的成立条件。     40、乙犯罪时不满18周岁,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乙的情况属于自动投案,且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成立自首,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乙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属于加重处罚情节。    

41、最高额抵押权。乙银行享有的抵押权是对于一定期间内将要连续发生的债权预先确定最高债权额限度而设定的。

[解析] 本题主要考担保法及法人的相关知识,考的知识点都较为基础,本题难度一般。42、有效。汪某系甲公司法定代表人,有权以公司名义签订借款合同,2000万元合同在担保债权总额之内,故合同有效;4000万元借款合同虽然超出甲公司股东会对汪某代表权的限制,但该限制系甲公司内部决议,不得对抗善意相对人乙银行。     43、享有。乙银行享有的最高额抵押权所担保的债权已经确定;乙银行将债权转让给丙公司的行为有效;主债权转让的,担保该债权的抵押权一并转让,丙公司受让乙银行债权,乙银行对在建写字楼的抵押权也一并转让给丙公司。     44、2018年12月2日至2021年12月1日。抵押权人丙公司应当在主债权诉讼时效期间行使抵押权,因期日计算从次日起算,故行使抵押权的期间起点为2018年12月2日,诉讼时效为三年,故期间终止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    

 

Tags:法律硕士联考 专业基础课 法学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6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7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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