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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专利代理实务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12

一、论述题

1、无效实务题

    甲公司拥有一项实用新型专利,名称为“一种冷藏箱”,申请号为201020123456.7。

    某请求人针对该专利于2012年10月16日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无效宣告请求,请求宣告该专利权全部无效,提交的证据为对比文件1至3。

    甲公司委托某专利代理机构办理无效宣告程序中的有关事务,委托权限包括代为修改权利要求书。该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后指派应试者作为代理人,要求应试者:

    1.具体分析和说明无效宣告请求书中的各项无效宣告理由是否成立。

    认为无效宣告理由成立的,可以简要回答;认为无效宣告理由不成立的,详细说明事实和依据;认为可以通过修改权利要求使得相应理由不成立的,提出修改建议并简要说明理由。

    2.撰写提交给专利复审委员会的修改后的权利要求书。

    申请实务题

    甲公司同时向该专利代理机构提供了技术交底材料,委托其申请发明专利。该专利代理机构接受委托并指派应试者具体办理专利申请事务,要求应试者:

    1.撰写发明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

&nb ……此处隐藏40432个字…… )的顶部开口,盖体(2)盖合在桶本体(1)的开口上,其特征在于:冷源可拆卸地连接在桶本体(1)内。

    需要提出两份专利申请的理由

    第一份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为“盖体(2)上开有窗口(4),上盖(3)能打开和盖合窗口(4),以便在不打开盖体(2)的情况下,就能取出、放入物品”,而第二份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为“冷源可拆卸地连接在桶本体(1)内”。由此可见,两个独立权利要求对现有技术作出贡献的技术特征既不相同,彼此之间在技术上也无相互关联,因此两个独立权利要求之间并不包含相同或相应的特定技术特征,不属于一个总的发明构思,彼此之间不具备单一性,因此应当分别作为两份专利申请提出。

    独立权利要求相对于附件1解决的技术问题及取得的技术效果

    第一份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为:当需要取出、放入较小物品时,仅需通过上盖打开盖体上的窗口即可,而无需打开整个盖体。所取得技术效果为:减少了冷藏桶内外空气对流的机会,延长了所保存物品的冷藏时间。

    第二份专利申请的独立权利要求1相对于附件1所解决的技术问题为:无需将整个冷藏桶都放入冰箱中就能冷冻蓄冷剂包。取得的技术效果为:节省所占用的冰箱中的空间,方便。    

 

Tags: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 专利代理实务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6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7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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