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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法律硕士联考专业综合课(非法学)真题及答案

类型:全真试卷  解析:有解析  年份:2019

一、单项选择题

下列每题给出的四个选项中,只有一个选项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马克思认为,法律是一定的物质生产方式所产生的社会共同利益需要的表现,而不是单个人的恣意横行。对于这一观点,下列理解正确的是______。

A.法律伴随人类社会的产生而产生

B.法律调整社会中的一切利益关系

C.社会物质生产方式决定法律的内容

D.法律体现每个社会主体的利益需要

2、法律部门的划分需要在遵循客观标准的同时坚持正确的原则。下列对于法律部门划分原则的理解,不正确的是______。

A.客观性原则要求划分法律部门应以法律规范的内在结构和效力位阶为基础

B.适当平衡原则主要是指各法律部门包含的法律、法规在数量上大致平衡

C.当同一部法律可以被划归于几个不同的法律部门时,应采用主次原则对其进行划分和归类

D.相对稳定原则要求法律部门划分应当有一定的前瞻性,不能频繁变动法律部门的内容和结构

3、我国《民法总则》已于2017年10月1日施行,但《民法通则》并未废止。在两法并存共用阶段,对于同一事项二者有不同规定的,适用原则应该是______。

A.法不溯及既往B.新法优于旧法

C.特别法优于一般法D.上位法优于下位法

4、某设区的市的政府出台《规范操办酒席行为实施办法》,该办法规定:“除婚嫁酒、丧葬酒外的其他酒席一律视为违规酒席;复婚不准操办酒席。”同时规定:“群众操办婚嫁酒须填写申报表,并报区政府备案。”对此 ……此处隐藏60837个字……

人权具有与其他权利不同的特点:(1)人权是普遍性的权利。(2)人权是本源性的权利。(3)人权是综合性的权利。(4)人权是历史发展的产物。

人权体现现代法治的宗旨,是对法律精神的指引,也是评价法律内在品质的标准。就个体人权来说,按照联合国人权公约的划分,可分为两大类:(1)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如生命权、人身自由权与安全权、人格尊严权、隐私权、选举与被选举权,信仰、言论、出版、集会、结社与游行、示威自由等。(2)经济、社会和文化权利,如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受教育权、社会保障权等。

我国宪法规定“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确立了基本人权原则;宪法列举了公民的基本权利,为公民基本权利保护提供了规范基础;“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一章是基本人权原则的集中体现和具体展开,明确了保障公民基本权利是国家权力设置和行使的目标。

我国《宪法》规定的公民基本权利有平等权、选举权与被选举权、言论自由、出版自由、集会、游行、示威自由、结社自由、宗教信仰自由、人身自由、财产权、劳动权、休息权、社会保障权、文化教育权、批评、建议权、检举、控告权、申诉权、国家赔偿请求权等。这些基本权利的规定都体现了宪法对于人权的保障。

[解析]本题是2018年开始的新增题型,当年考的是法制史和法理结合的论述题,而2019年考的是宪法和法理结合的论述题。该论述题题型,要求考生具备跨学科理解知识点的能力,解答该题目,首先要看清楚是哪两个学科的知识点,然后按照题干问题依次作答。本题中,首先要阐述人权的内涵(法理学的知识点),其次再答“人权保障在我国宪法中的体现”(宪法学知识点)。

Tags:法律硕士联考 专业综合课 非法学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6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019年9月27日试题及答案 石油党建“每日答题”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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